招投标需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吗?
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交易项目,必须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一)涉及国有资金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包括房屋、水利、交通、公路、市政、园林、信息、装饰装修、消防、人防、供水、供气、供热、管线铺设等领域)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以及与项目有关重要设备和材料等的采购活动。具体标准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工业(含仓储)、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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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产权交易。
(四)特种行业的经营权,城市道路经营权,路桥和街道冠名权,大型户外广告经营权,国家机关罚没物处置。
(五)政府采用BT、BOT等融资方式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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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需要。
公开招标不一定要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所以进不进交易中心由招标人进行决定,不存在硬性规定。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的有效实施,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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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招标代理区别?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供当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进行招标采购的地方,招标代理公司受业主委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相关招标采购程序。受监管这个说法不准确,反正业主、交易中心、交易监管部门、财政局等等很多单位都可以熊人。一般来说还是需要毕恭毕敬的,交易中心可以挑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