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你怎么看?责任到底归谁?
个人觉得主要责任在那个下车的女儿身上!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明知不能下车,园方有告知牌,入园须知等各种告知,说明下车肯定是有危险的,难道你还抱有侥幸心理吗?其次园方应该加强游客的统一管理,建议取消游客的园区自驾游。因为你不知道哪个游客虽然知道不能下车,也签署了协议,但是最后出了问题,还是会怪罪园方。我们不能因为你失去母亲,受了伤,就把舆论倾向你。因为主要原因在你,如果不是你随意下车,不会造成后面的结果!可以说是你间接害了你母亲!难道因为你失去母亲,就可以不负责任吗?这样只会让越来越多的人逃避自己的责任,不正面自己的错误!只会给社会带来更多负面影响
觉得男人不够飚,驱车园内寻目标;
园方已告禁下车,奈何欲烧心烦躁;
虎区下车秀风骚,虎妻咬她把家保;
母亲见状下车护,虎妻被打众虎保;
己愿未逞母丧命,心生毒计把园告;
不思己过母替命,反怨园方没管好;
声称诉公不为钱,开口就要百万钞;
不如己意往上告,厚颜无耻公德抛;
养女不教母替命,园方不该把钱掏。
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将开庭,对话伤者称我不是靠着母亲讹钱,你怎么看?
对于这位伤者,网上已经有太多的讨论,更多倾向于谴责她不遵守规则,导致悲剧的发生。
其实,她有辩解的权利。同样,网友也有谴责的权利。网友的谴责,更多是对类似行为的痛恨,因为这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却又没有有力的措施来制止。所以,当有人因此受到伤害,就成了众人“喜闻乐见”的对象。
无疑,这位伤者是需要同情的,亲人去世,自己受伤,再加上网友一波接一波的谴责,导致她心灵受伤。可是,网友不相信她,更多的源自她在事后接受采访时,反复以弱者的形象亮相。
其实,说是弱者并不过分。过分的是,自己犯错在先,然后自恃为弱者在,这样太容易引发群众情绪的反弹。从而,不管她是否说的事情,大家都不信任她。总之,她应该反思自己,或者少借助媒体发声。
根据新闻所报道的情况,这起案件主要问题在于动物园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的问题。
一、首先看动物园是否应当承担侵权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那么本案中,主要应当分析动物园是否尽到管理职责?
如果动物园能够证明兽舍设施、设备没有瑕疵、有明显的警示牌,管理人员对游客挑逗、投打动物或者擅自翻越栏杆靠近动物等行为进行了劝阻,可以说该尽的管理职责已经做得很好了,那么动物园就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暂时无法从新闻中得知兽舍的相关设备设施有无瑕疵。根据新闻报道,就在去年4月29日,老虎伤人事件发生前不足三月,北京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会同市园林绿化局、延庆区安监局以及区园林绿化局等职能部门对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进行了“五一节前”执法检查。
在检查中,提出以下安全隐患问题:1、游览线路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足;2、安全管理制度中的条款针对性不强;3、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巡逻人员的督查不到位4、饲养员操作规程未结合各岗位进行区分等。
后来根据其他一同驾驶车辆进入虎园的司机陈述,在东北虎园区看到了警示标识和2台巡逻车,但并未听到广播提示。也就是说,在游客进入虎园,并没有通过广播进行相关的风险告知,来提醒游客潜在的风险。
在老虎起身冲向赵宁时,未听到巡逻车的警报声,这其中也存在巡逻员的疏忽。当危险即将发生之时,动物园方面并没有及时予以提示,导致游客受伤。
这其中,缺乏对巡逻员的管理及培训,动物园没有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及危险应对方案,这一点动物园方面肯定存在相应的过失。
这种事儿吧!我觉得广发网民是真的不会也不可能冷静的从法律角度来看待这件事,这女的至始至终也没有认真反省过自己的过错!也是因为自己的过错,害死的自己最亲的人,我们不明白她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控告院方,再一次把这件事推到风口浪尖。细想一下,或许她是真的无法面对事实,无法接收母亲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了生命。控告院方,或许也只是为了把这份心理负担放一放。觉得院方承担一些责任自己会好受些。除了这样解释,我真想象不到,世界上还有如此byl得女人。
先放开被告与原告不说,但指法律来说,法律需要再健全,执法者需要再负责任,单就中国法律来说,法和人情关系牵扯的太多,现在还在迈向以法治国的路中,还需要不断的去完善,这点可以借鉴国外。
就人而言,被告方监管肯定有疏漏的地方,所以加以改正,而非推卸责任。
就原告来说,她有权利利用法律来维权,但她的做法是在自己破坏规则的时候发生的事故,她有权利去要求赔偿。
但这件事情,法院应以法律为基础,叛女的赔偿园方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等,并叛女的扰乱秩序罪。
如何看待北京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开庭当事人索赔近156万,动物园称不对该事件负有责任?
“人死了就占理了”。但是很多时候这种观念往往导致老实人吃哑巴亏。比如说这次的动物园。从心理学来讲,视频中的这位赵女士一定知道自己是理亏的。
如果感觉自己是占理的,那么为甚在接受采访时要戴着口罩呢?难道作为受害方,不应该露出脸来,让大家记住你,支持你吗,为何遮遮掩掩?
笔者评价:
一家老小去游园,不听劝阻下车观。
突遇老虎扑上来,却已来不及躲闪。
为救女儿母丧命,旅游变成了冒险。
心有不甘告虎园,园方表示不相干。
网友不齿其嘴脸,纷纷支持动物园!
虽然,网上一片舆论风潮批评死者家属不止羞耻。明明是自己不听劝阻导致被老虎咬死,却还要反咬动物园一口。
但是我们还是要理性地分析,通过现实的证据:既不让好人吃亏,也要让恶人闭嘴!
我觉得与动物园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你是成年人,并且是有文化的人,不知道去动物园不应该下车不知道吗?看你下车的动作就是生气了,跑去拉老公的动作就是一个无理取闹的女人!动物园不应该对该事件负有责任!
动物园确实没有一点责任,而且相反还很冤
别人都遵守,你怎么就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呢?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很无奈
赵女士一家到东北虎园自驾游览,明知道在猛兽区,却还偏偏在这里下车,自己被咬伤,母亲更被咬死,事后,延庆区政府责令动物园停业整顿。
事发一月后,根据延庆区政府调查结果显示,赵女士未遵守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被虎攻击受伤;其母救女心切未遵守规定,被虎攻击死亡。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从整个事件中看,赵女士先行下车,后来母亲看到女儿被咬,急忙下车营救,结果把自己命搭进去了。遇到这样的女儿,也是这个母亲的不幸,那一刻母爱战胜了一切。
但是是谁造成了这样的悲剧?如果不是你先下次,意气用事,对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负一点责任,还会出现这样的事吗?以自己的生命来赌气,对自己的生命极度不负责任,难道还要别人来承担后果吗?
园方已经明确表示会进行人道主义赔偿。这已经做出来最大的让步,已经够负责的了,你自己的心里难道没有一杆尺子吗?口口声声说不用母亲讹钱,那你怎么做的呢?最对不起你母亲的是你自己!好好忏悔,让自己母亲泉下有知,能心安,而不是在这里理直气壮的要钱!
固然,这件事肯定给你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痛苦,但你难道不会反思吗?这就是在绝望、失望里,随便抓住动物园当作希望, 根本不反思自己,无理,盲目,只能让人觉得可笑至极!
动物园如果真败诉了,那才不合常理,以后人们更不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反正有人赔,我怕啥!这多么可怕!说不定真有不怕死的!
做事,需得讲个良心,讲个理,在你冤枉,伤心,悲痛难绝的时候,先反思反思自己行不行?
八达岭动物园老虎伤人案开庭,你怎么看?
这个问题涉及法律问题,不能给与准确的的回答,只能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八达岭动物园方面:
一、在涉及游客生命安全的问题上,是否有安全措施:包括在醒目的位置(比如在入园门口及道路旁)有安全提示,和警示牌。还有和游客签署带有法律约束的协议书。比如《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协议书》等等。
如果动物园方面没有安全提示、没有与游客签署责任鉴定的法律文件,如果出现了伤人、死亡事件,动物园方应负主要责任!
游客方面:
是否能看到安全提示、和警示牌。最重要的是,是否与动物园方签署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协议书》,这是界定责任的法律文件。
如果游客能看到安全提示,最重要的是与动物园方签署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协议书》,游客要负完全责任!
为了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和人道主义精神,动物园可适当给于受害方部分慰问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