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失踪案告破如果她们的家属要卖案发的这套房子你敢买吗?
来女士失踪案件,曾经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只要是使用手机,每天正常上网的人,可以说没有人不知道这起震惊全国的杀妻碎尸案。
由于作案者许某某,也即来女士的枕边人,再婚的丈夫许某某,目前已经被杭州江干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因此,这起发生在三堡北苑的凶杀案实际上已经侦破了,接下来就是等待法庭对许某某的严正审判。
假如来女士的家属,要卖掉这套来女士和许某某,包括与其11岁的女儿共同生活的房子,相信至少在短时期内,是没有人愿意做接盘侠的。
原因非常简单,购房者未大胆到明知是套凶宅,却偏偏要购买入住,估计这世界上没有这么大胆之人,除非此人真的吃了豹子胆,行夜路不用唱歌壮胆,乱坟冈内倒头就能打呼噜之人。
许某某将来女士闷死以后,在卫生间内将其残忍地碎尸,皮肉、五脏六腑等人体软组织被粉碎以后,通过下水道冲到了楼底的化粪池,骨骸等不易捣碎的组织则被许某某带出室外抛弃,这套房内曾经发生惊心动魄、令人胆战心惊的作案过程。
毕竟人大多数时间是在家中度过的,房子的重要性,对于购房者来说不言而喻,购房除了考虑环境、交通、配套实施方便,距离车站、地铁、学校、超市、银行、购物中心等近以外,是否居住舒适、有无升值空间等,都是购房者需要综合考虑的。
购买房子,对于任何人和家庭来说,都是最花钱的大投入,肯定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购买自己和家人尽量能够称心如意的房屋。
很难设想三堡北苑这套来女士曾经生活,却被丈夫许某某残忍碎尸的套房,能在二手房市场上挂牌,并成功交易,中介要是知道了,也是不会接单的,就怕房子出售,买主知道以后,将中介告上法庭。
因此,假如这套来女士和许某某以及他们女儿曾经共同生活过的房子,能够上市交易,估计购房者知道真相以后,也是不敢下单的,这套凶宅很难在二手房市场上顺利成交。
即使本人敢买也买不起,杭州房价比哈尔滨高几倍,哈尔滨人均收入位列后几位,杭州这套凶宅不是哈尔滨工薪阶层买得起该房屋。
房屋里发生恶性案件,居住在此的人一般会感到恐惧的,即使心理素质强的人也不会日夜在此生活。晚上一闭眼,来女人音容笑貌出现眼前,凶杀景象浮现在脑海里,住在此屋的人彻夜难眠。如果自己临时住在这里,自己对这套房屋历史不清楚,做噩梦的几率还是比较小的,同等价位的房屋,买房人因为精神压力肯定不会选择此屋,况且该房屋也不具备校区房等高增值因素。
如果该房屋折价处理,房价相当于同地点类似房屋六七折,估计购买人还是会有的,有人为了几十万元敢杀人放火,百万元差价肯定让他们忘却恐惧,随着事件增长,恐惧感会逐渐消失的,历史上的有名的凶宅保留下来的多是价值不菲的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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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案一时成为网上、街头热议,许某某的行为是金钱和利益驱使他走向极端,也给社会某个家庭一个警示,夫妻和谐的重要性。
杭州许某某杀妻案发后,这套房子肯定无人敢住,包括他的亲戚和子女,一旦深夜就会自然而然的想起这种恐怖的案件,每个人都会不寒而栗,一个阴影总是在心坎里徘徊,久而久之,会让人窒息,难受,案发后,连邻居都搬离了,何况其案发屋,无人敢住,也就无人敢买。
来女士这套房价不菲,现在女主不在,就是买了手续也繁杂,过户成了一道难题,比一般正常的房屋手续要繁琐得多,敢于买这套房子的人一定是唯物主义者,比如:从事法学解剖、医生、医学教授或者医务护士等,这些人敢买的话,住上一段时间,心态也会自然平和,因为这个案件不是本人做的,也就无需害怕,不是有句俗话: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再说,来女士这套房子属于案发现场,如果出售的话,价格不可能随行就市,价格很低,有胆量有勇气的人购买不会亏,久而久之,这个案件成了人们的回忆,甚至慢慢淡忘了,那时候就是赚的。
悄悄问一句,这房子有产权证吗?可以买卖吗?如果可以买卖,那至少得十年八年以后才卖得脱手了。
目前,各大新闻媒体,手机网络都在传杭州杀人案,现在人人都有手机,难道会不知道有此事。
一想起,半夜曾有个男人,在厕所里碎尸的情景,哇,想想都渗人,谁住到这样的房子,估计都不敢去上厕所,也估计会吓得不敢去睡觉。
这样的房子,谁要敢买,谁就是大爷,反正我是不得买。
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人们渐渐淡化了这样的消息,渐渐忘了这样的事情。随着房价的上涨,这里还有可能被当黄金地段,都说不准呢。真是这样,也要等很多年以后,等知道这个消息的人老去的时候了吧。
当然,也不排除例外,虽然人人都知道有这样的事情,但是,不是人人都知道这个房子是几栋几单元几号及具体位置。经过主人重新装修,重新给房子换一个名字,价格又合适,作为二手房,估计不知情的还是会去买的,因为他并不知道这就是曾经发生过故事的房子,不知者不畏惧。
综上所述,虽然我不会去买,因为我有房子住,但并不代表其他人不买,尤其对房子有刚需的人。
昨天老公早早的就睡了,我躺在床上看手机,又刷到了一篇相关新闻:杭州女子失踪案事发小区:有人搬离有人不敢夜里上厕所。太能理解那些人了,他们离的那么近 ,我一个人看新闻都觉得怕怕的。前几年,我一表妹,20出头,在广州打工,突发哮喘身亡。得知消息时,家里就我和我女儿,老公出差。第一天晚上真是厕所都不敢上,那可是3000里的距离啊。第二天就把我姐给拽家来陪我们了。
来女士生前住的这套房子,已经成了凶宅,同小区有条件的人都会选择搬离。这个还不是一般的凶宅,比那些有自杀的住宅可怕的多!许某某先是在床上勒死了来女士,然后在洗手间分尸分散抛弃,想想都觉得恐怖。这样的凶宅,绝不适合正常的家庭居住。不说这套房,就是隔壁,同一层,同一栋,整个小区都不敢买。
不过有胆小的就有胆大的。2011年发生在南京的“死而复生的丈夫被妻子岳父碎尸案”,这名男子在豪华别墅的车库遇害。这套别墅经过3次拍卖流拍后,最后以三折拍卖成功。一位大妈看房后还兴奋的说:好便宜,我就是想买,我不害怕,哪栋房子不死人啊?话虽如此,但关键不是要看人是怎么死的吗?
听说有人炒房专门买凶宅,他自己当然不住了,就是卖给那些不明就里的人。每一天都有新闻不断的发生,过一段时间后就会被大家所遗忘,总有一些不知底细的人,被人一忽悠,可能就买到了凶宅。